我国自1996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以来,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土地信息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集约用地和制定各项政策的需要。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继全国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之后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状况,将为国家制定宏观政策和规划提供准确的依据,对完善土地管理制度,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战略意义。同时,土地尤其是耕地数据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数据,这些数据准确与否,对搞准粮食产量等一系列重要统计数据起着决定性作用。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扎实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
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下发以来,认真贯彻学习《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职能,积极参与和配合,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修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对调查内容、指标设立、统计标准等方面,结合统计调查整体性要求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二是加强与国土资源部的沟通与联系。早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开始初期,国家统计局就与国土资源部建立了土地利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就土地分类标准、调查数据使用等重大问题确定了通报协调制度。
三是在农业普查实践中积极探索参加土地调查的经验。近期,根据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安排,国务院农普办、国家统计局联合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了90个县,900个行政村、1.8万块耕地图斑开展农业用地实地核实工作。通过这项合作,一方面有利于搞准耕地面积数据,另一方面也使得各级统计部门对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方式方法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下一步加强两部门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是初步确立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在统计上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的主要思路与框架。
按照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部署,下一步统计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搞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现场调查工作,从统计方法上给予大力协助,积极参与调查和核实工作,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真实可靠,维护调查数据的权威性。
第二,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共同做好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后数据成果发布工作,促进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在全社会应用。
第三,积极研究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
这次会议后,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曾培炎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圆满地完成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