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土地调查获取的最直接的成果。形象地说,数据的真实性就是土地调查的生命。如果数据是假的,建立在调查数据基础上的一切分析、决策都靠不住,调查就毫无意义。所谓“根基不牢,地动山摇”,用在这里丝毫不过分。能否获取真实、准确的数据,成为这一次土地调查成败的关键。
长期以来,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经费投入不足和技术手段落后等因素的制约,一些地方在上报土地数据中存在虚报、瞒报现象,国家很难掌握客观准确的土地数据。曾几何时,我国的土地基础数据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留下了深刻的历史教训。在个别地方,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耕地总量、建设用地总量等重要调查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从1996年开始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由于变更不及时、不到位,极大影响了数据的准确性、权威性。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数字出政绩、出效益,不少地方政府的领导往往利用职权干预土地调查统计数据,千方百计为当地设立随意占用耕地的“小金库”,致使一些地方长期存在“账外地”。有的地方一个县就有“账外耕地”10多万亩。
为什么当前的土地基础数据存在大量失实现象?权威人士分析说,1984年开始的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进行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组织和实施,由于当时技术手段的相对落后,加之政策因素的影响,使有的数据与实际存在差异。比如,有的少报耕地数量以图少缴农业税;有的少报耕地数据以图农业亩均高产的业绩;同时也有盲目多报耕地数据的现象。
1996年开始的一年一度的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是在经济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下进行的,有的地方为了追求数据上的占补平衡而将建设多占用的耕地数量隐藏下来;有的地方有不少未批而用的违法用地,为了躲避查处和缴纳税费,也一直隐瞒不报;还有大量违法用地未能及时、彻底处理,加之建设用地从报批到施工,从完工到变更,很多都是跨年度的,这些都造成了变更不及时、不到位。2004年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全国就清理出土地调查变更不到位的土地443万亩,其中耕地222万亩。
地方真实的土地数据被扭曲、被隐匿、被加工,已严重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干扰了国家的宏观调控,给经济社会发展埋下了隐患。由于国家不掌握准确的土地数据,基于土地数据基础上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政策措施,尤其是以土地供应为手段的宏观调控措施,很难发挥其作用。
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的,也正是要全面、准确掌握耕地、新增建设用地实际情况,及时、快速获取各类土地数据。这是一项依照法律进行的公益性、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不允许存在任何故意作假的成分,政府必须对数据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来。
为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深入开展之际,有必要大力加强对这次土地调查的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土地数据的来之不易和极其重要性。同时要加大对《土地管理法》《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使其充分认识到积极参与、主动配合调查统计是各级政府、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通过依法进行土地登记,防止违法用地获取合法手续。对于有意造假数、编假账的要以隐匿、贪占国家资产论处;对于虚报瞒报土地的,一经发现,要如数没收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对于隐瞒收购储备等存量土地的,还要如数没收土地使用权,处置后的收益收归国家所有。对于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土地调查任务的,也要给予奖励。